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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三强化” 消化 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发布时间:2017-04-10 00:00来源:市编委办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编委办、市编委关于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的部署,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消化任务,安顺市重点强化制度、措施、督查三个方面工作,切实推进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有序消化。截止当前,安顺市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均严格控制在省编办下达编制总量内,已消化部分单位超编人员88名,其中消化部分乡镇超编人员41名,消化超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和制度建设。安顺市编办将省编办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的要求向编委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建立由纪委、组织部、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组成的消化超编联席会议制度和编委办、人社、财政部门统发工资的联合审核审批制度,提请市编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消化党政群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由市长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人组成的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细化消化超编制人员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党政机关超编人员消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多措并举落实。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超编预警机制,做好月初“通报”和月底“上报”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加强编制的前置管理,严把人员“入口”关,党政群机关用编补员必须在空编范围内报计划,编委会按空编30%以内审核同意方可按程序补充进人。注重与组织、人事部门间协作,充分利用编制动态调整、干部人事调整和自然减员作为消化超编“主渠道”,对超编单位实行“只出不进”,直至消化超编后人员方能正常流动,促使人员总数逐步回归到核定编制数内。对满编单位实行“先出后进”,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数额,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拟任职的单位,在组织部门征求该单位领导职数空缺情况时,对该单位编制空编情况一并进行审核,没有空编的建议组织部门先调整人员后再配备干部,严防超编任职而导致新的超编。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联合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等联席会议小组于3月底对超编严重、工作滞后的县区和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调对违规、违纪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加强与组织、财政和人社等部门的联系,强化党政群机关消化超编人员的制约监督机制,对党政群机关新增超编人员的,编办一律不予办理上编手续,人社部门不予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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