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建立健全制度 规范机构编制监督
发布时间:2015-11-16 00:00 来源:市编办 字号:【大 中 小】
安顺市编委办为保障机构编制监督工作科学规范,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建立调研督导制度。坚持每年由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到基层开展调研,对各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人员编制进行合理配置,对职能弱化、不能适应新工作需要的部门、单位,及时提出调整、整合意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现有的机构编制效益。如:通过调研督导,按照“撤一建一”的方式,整合组建80个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打破条块分割、管理多头的局面,有力促进了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如:针对一些中小学校、医院、民政等民生领域缺乏事业编制的情况,积极利用收回的事业编制,解决急需增编问题。
二是建立日常监督制度。充分利用12310、实名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同时制作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读本》、《机构编制法规文件(选编)》2000余册,下发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集中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凡涉及机构编制的事宜,严格按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切实做到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不够条件的不研究,与政策有冲突的不受理,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是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围绕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协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重点对机构编制核查、控编减编、清理吃“空饷”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各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三定”方案执行落实情况、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情况等10余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查看《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工资花名册、调动人员人事部门文件、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聘用合同、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保障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合理有效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