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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顺市委编办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4-04-09 09:06来源:安顺市委编办字号:【


序号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承办机构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备注:
1.执法依据要列明法律、法规、规章等全称,发布及最后一次修订的时间、文号以及具体条款,执法依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要全部罗列。
2.已委托的执法事项,应保留在委托部门的执法事项目录中,在“承办机构”栏中注明“委托XX单位行使”;对于以受委托形式承接的执法事项,列入受委托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承办机构”栏中注明“受XX单位委托行使”。
3.承办机构指本部门具体执法处(科、室)的全称,要与本部门权责清单、机构编制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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