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乡镇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切实增强乡镇为民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12-03-03 08:32 来源:安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字号:【大 中 小】
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在不突破机构限额、人员编制总量、领导职数限额的基础上,采取灵活设置机构、盘活编制总量、优化领导职数结构的办法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增强了乡镇为民服务能力,达到了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干部群众满意的目的。
一、因地制宜,灵活设置机构
2001年市、县、乡机构改革时,全县15个乡镇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机构统一一个模式设置,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不利于乡镇发挥优势,加快发展。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根据省、市要求,在机构限额内,突出各乡镇特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党政办事机构和乡镇管理的事业机构。党政办事机构方面,经济发展办公室的设置,结合镇宁实施工业强县和旅游兴县的战略,在以发展工业企业为主的镇宁特色轻工产业园区和镇宁红星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所在地城关镇、大山乡、丁旗镇等三个乡镇设置工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在以旅游业为主的夜郎洞风景区所在地扁担山乡设置旅游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其余11个乡镇设置经济发展办公室;另外,在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量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重的城关镇增设信访办公室。乡镇管理的事业机构方面,水利站的设置,结合各乡镇水利建设和移民工作实际,在移民工作任务较重的城关镇、丁旗镇、江龙镇、大山乡、募役乡、朵卜陇乡、本寨乡、沙子乡、六马乡、打帮乡、良田乡和简嘎乡等11个乡镇设置水利和移民工作站,在水利建设任务重的扁担山乡、马厂乡和革利乡等3个乡设置水利站;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的设置,针对各乡镇村镇建设和集镇管理不善,村民无序建房和集镇混乱的实际,把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设置为村镇建设管理站,以加强村镇建设和集镇管理;林业站的设置,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镇宁被列入国家限制开发县,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将林业站设置为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考虑到对乡镇“一票否决”事项涉及的内容,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下放给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并通过授权的方式赋予该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既解决了法律层面上带来的一些问题,又符合乡镇实际工作的需要。
因地制宜,灵活设置机构,不但有利于各乡镇突出特点,发挥优势,提高为民服务能力,而且对推进乡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如:移民工作任务最重的朵卜陇乡党委书记吴开红说,设置移民工作机构是我们多年的期盼,既确保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序开展,又解决了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符合朵卜陇乡的实际;水利建设任务较重的马厂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卓磊说,马厂乡地处“3146”项目区,水利建设任务重,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量大,设置水利站加大了水利建设和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力度,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乡镇机构改革后,设置的党政办事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旅游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关镇增设信访办公室;乡镇管理的事业机构有: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扶贫工作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管理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水利站(水利和移民工作站)、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财政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法律法规明确上级机关设在乡镇的机构有: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
二、突出重点,盘活编制总量
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省、市安排,增设村镇建设管理站和水利站(水利和移民工作站)2个乡镇管理的事业机构,但是人员编制由省实行总量控制,没有增加。针对这一情况,为确保各机构正常运转,切实为“三农”提供服务,在现有931名事业编制内,着重盘活总量,重新核定,并做到4个倾斜。一是向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扶贫工作站)倾斜。全县15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8名,每个乡镇平均12.5名,多的城关镇达18名,少的朵卜陇乡和打帮乡均为10名,与镇宁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业县的县情相符。二是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231名,每个乡镇平均15.4名,多的城关镇达23名,少的8个乡均为13名。三是向村镇建设管理重点乡镇倾斜。丁旗镇、江龙镇和大山乡是镇宁除城关镇外的中心乡镇,村镇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因此,核定编制时予以倾斜,事业编制均为4名。四是向安全生产任务重的乡镇倾斜。丁旗镇是镇宁重点产煤地,境内有3个设计年产量为50万吨的煤矿;沙子乡是重晶石聚集区,是青岛红星公司的原料基地。2个乡镇安全生产任务重,形势严峻。因此丁旗镇核定事业编制5名,沙子乡核定事业编制4名。
三、结合实际,优化领导职数结构
2006年乡镇换届时,分类核定领导职数,即:一类乡镇核定9名;二类乡镇核定8名;三类乡镇核定7名。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根据省、市“严格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原则上核定乡镇领导职数不超过9名,包括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人武部部长等。具体领导职数结构,由县级党委、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乡镇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各地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规定,着重优化领导职数结构。一是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二是配备常务副乡(镇)长协助乡(镇)长抓好政府常务工作,不断提高为民办事能力;三是人武部部长同时兼任副乡(镇)长,既有利于人武工作与乡镇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发展,又有利于人武干部队伍建设。另外,为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乡镇除配备纪委书记外,还配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不再配备专职纪检委员。
科学配置乡镇机构编制资源,不仅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而且能进一步提高乡镇政权组织执政能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供稿)